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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檢出21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
1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
1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為樂清市保豐超市有限公司樂清第一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杭州天怡奧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高鈣西湖藕粉(未添加蔗糖),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霉菌屬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食品中的霉菌超標可能是由于原料受到污染,或是在生產、存儲、運輸、銷售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當而導致產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價值,并產生真菌毒素危害人類健康。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分別為寧海縣西店熊夕祥切面店銷售的河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寧海縣倩南牛肉面館購進的粉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含鋁食品添加劑可用作膨松劑、穩定劑、抗結劑和染色料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粉絲粉條(干樣品)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200mg/kg。鋁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改善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超范圍使用含鋁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脫氫乙酸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糧食加工品中不得使用。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